廉政 廉政文化    廉政 条例学习  市 区 反贪污 举报

用户名:

密  码:

 
 

 

     太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太谷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太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太谷县监察委员会是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太谷县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执法监察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太谷县纪委监察局设行政、事业编制21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监察局主任1名,常委(兼监察局委员)3名,室主任8名。

内设室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

综合、分析、收集、整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负责以县监察局名义与市监察局、县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息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文书材料和案卷的立卷、归档及保管;组织参加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有关政策规定。

(二)、宣传教育室

对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教育;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三)、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综合分析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乡镇党委、县直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山报告;负责具体组织全县性的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性工作;负责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四)、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本机关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纪委、监察局批准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上报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拟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审理行政、司法等部门移送的案件;对下级所办案件进行审核和量纪平衡;受理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批准的案件中党组织、党员、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审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

(五)、信访室(举报中心)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检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询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拓宽信访渠道,为领导提供重要信息。

(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全县党政领导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检查工作,以及人大、政协、群团、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的党纪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协询、指导工作;负责对本委涉及经济领域违纪案件的财务审计方面的调查工作。

(七)、案件管理室

负责全县党政纪案件的管理工作,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办案工作的静态和动态情况,定期进行统计、综合、分析,向领导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案件查处工作信息;协助领导研究制定办案计划,确定办案重点,协助指导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对办案形势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办案经验;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为领导指导办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对党政纪案件处理结果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执法监察室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提出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建议,负责执法监察情况的综合工作;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参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有关检查活动;具体组织本委开展的全县性的或重点执法监察活动,并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具体组织和参与对乡 (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行业的行风建设;受理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举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案件;综合分析全县纠风工作情况,研究加强行风建设的对策、措施;承办县纠风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纠风室的主要职能为:
负责监督、检查 县级各部门、各行业的行风建设;受理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举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案件;综合分析全县纠风工作情况,研究加强行风建设的对策、措施;承办县纠风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版权所有:中共太谷县纪委 太谷县监察局激扬网    后台管理
主办单位:  中共太谷县纪委   太谷县监察局   邮政编码: 030800
电话:0354-6223308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国网通晋中市分公司